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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中钢安环院牵头起草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1-09-01 分享到:


由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钢安环院")作为唯一委托单位、牵头起草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中钢安环院第6次受国家部委委托起草规章。


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领域,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全国粉尘涉爆企业约43000家,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多数企业粉尘防爆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安全保障水平普遍较低;且现有法律法规尚不足以全面支撑对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监管,需要相应的部门规章,有效衔接法律法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相关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强化监管执法的具体依据。


在这一背景下,2016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立项委托中钢安环院牵头编制《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简称"《规定》")。《规定》的制定对推动工贸企业落实粉尘防爆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的起草历经不同阶段、涉及不同省市、百余家企业。编写组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针对性、突出综合施策,特别明确了对企业基础管理、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重点环节的技术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规定》的正式实施,满足了进一步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需要,是中钢安环院在安全生产领域作出的又一重大贡献。

作为全国第一批安全评价机构,中钢安环院是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国家应急管理部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具备粉尘爆炸风险评估、专家诊断、粉尘防爆产品研发、设计工程一体化能力。作为31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的领导下,中钢安环院归口管理38项粉尘防爆标准——国家标准26项、行业标准12项;强制性标准23项、推荐性标准15项。

国家部门规章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 第68号)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监管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国家、省级指导文件

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

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十三五”规划——粉尘防爆标准规划

粉尘防爆规范化宣教指南

工贸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2021版)

广东省金属制品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湖北省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检查表

中钢安环院不仅承担了数十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规章起草,涉及国家科技部、国家应急管理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等,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粉尘爆炸特性参数检测、粉尘防爆风险评估、技术咨询、粉尘防爆工程设计改造总包等业务。


截至目前,中钢安环院已经为近百家企业的粉尘爆炸风险评估、整改辅导,涉及冶金、军工、车辆制造、印刷、食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等行业;并受政府部门委托,通过工贸专家智能化诊断系统累计完成了3000多家粉尘涉爆企业的督察检查。


未来,中钢安环院将继续发挥在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领域的人才、技术等优势,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键技术上狠下功夫,在安全技术服务做专、做精、做优;坚持深入推进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助力企业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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